一、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累计缴存时间满足相应要求。
信用记录:
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无当前逾期记录,且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不超过规定次数。
购房用途:
购房用途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贷款仅用于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还款能力:
申请人需具备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家庭情况:
申请人家庭范围仅限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特殊情况
异地缴存:
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
多子女家庭: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时,贷款额度可上浮20%。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需同时符合账户余额倍数、房屋总价款、还款能力及累计缴存时间等限额标准。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普通家庭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二)补充公积金缴存家庭
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5万元,即80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即160万元。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5万元,即65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即130万元。
(三)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78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56万元。
若缴存补充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18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36万元。
(四)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
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额度需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不高于按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不高于根据累计缴存时间与本市个人或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4%,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累计缴存满2年未满3年的,其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4万元(80×0.8)。
三、贷款期限与利率
贷款期限:
最长可贷年限为以下几项的最小值: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购买二手住房的,根据房龄不同,贷款期限有所限制。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上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条件因购房类型、是否缴存补充公积金、家庭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普通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享受更高的贷款额度。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额度则根据累计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倍数计算。购房者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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